从他人手里购买专利,该怎么规避风险?

如果想要从他人处购买专利,该怎么规避风险?本文小编就将为您详细介绍专利权人常见的欺诈行为。

一、专利权人常见的欺诈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利处置其专利权,将其转让或许可他人。受让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来源于某些专利权人在专利交易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其认定有两个要件:一是欺诈的故意;二是欺诈的具体行为。如某些专利权人恶意的运用专利授权程序,将明知不应获得专利权的专利进行申请,或是在申请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方式获得了专利权,在获得授权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并出自于营利的目的将其专利进行交易的行为。

滥用专利授权的行为不同于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在专利权的效力上,前者的专利权在授权中存在缺陷,本应失效,后者的专利权在授权程序上不存在缺陷,故合理有效;在行为后果上,前者的专利权应被宣告无效,而后者的专利权应不予以保护。

二、专利受让人怎么避开法律风险

专利交易中因为存在着很多风险性,受让人在专利交易前要澄清对专利的模糊认识,防范专利权人的欺诈行为,全方位评估以规避风险。

(一)专利的有效性评估。有3层含意:一是查询专利法律状态,明确专利权在目前阶段是不是合理有效;二是检索专利是不是有被失效的风险性,评估专利转让过程中的有效性;三是检索专利是不是有侵权行为的风险性,评估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若存在权利冲突,可主动性协商以期达成互相许可协议。

(二)专利的价值评估。专利的价值主要是以未来经济效益为评估基础性,其评估应以专利的有效性为前提条件,从法律角度至少应该从以下层面考虑:(1)法定时限,越临近进入到公有技术领域的法定时限,其价值就越低;(2)保护范围,根据权利要求确定、由说明书进行解释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越窄,其价值也就越低;(3)其他资料:专利技术一般还额外需要专利权人提供的工艺流程、工程图纸等详尽资料来辅助实施,与此同时在先使用权可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真实完整的研发、生产记录也理应能一同交付。

(三)专利交易的合法性。对于包含专利权在内的工业产权的出资转让,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在公平协商的原则下,对于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等客体,明文规定了专利转让涉及的登记公告、作价评估、最高出资比例等,确保专利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明确风险性责任:在转让合同中,受让人可明确专利权人应该对专利权的效力承担缺陷担保责任,即专利权人确保其专利不侵犯他人合理合法的在先权利,确保申请过程中未实施任何不当行为,并确保该专利满足专利法的授权条件。受让人还可明确专利转让费用的支付是以专利权的有效性为前提条件,无效专利应返还转让费用,支付方式可以为分期及其提成支付。

(五)培养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的意识。一个是该机制具备前瞻性,可提早发现侵权行为的发生,及时性给出对策,可通过商议或无效突破专利壁垒,以避免被起诉后的准备不周、应诉中的抗辩不力,占据主动;二是该机制具备导向性,可确认现有有效性的专利技术在企业从事的技术领域内留下来的空白或软肋地带,相结合市场的需求引导企业自主研发的方向,以减轻企业在专利纠纷中的事务支出,与业内同行业共商发展趋势;三是该机制具备战略性,可通过分析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趋势出谋划策,运用各种专利战略、策略,通过专利布局来实现专利权利益的最大化。

发布于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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