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失效期何时开始?
由于最多只能进行方法审查,因此专利的请求日期和授权日期不能是同一天。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虽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失效,但其权益期限必须自请求之日起十年内计算。 。
许多人认为专利的到期日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撤销专利证书的日期。 但是严格来说,专利的到期日必须从专利权的公告之日起算,无论公告的日期,授权的日期和专利证书的撤销日期是同一天。
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
1.本实用新型仅维护与已经工业化制造并具有一定空间的产品相关的实物。
2.本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很高的发明性,重点在于实用价值。
3.实用新型专利审批流程简化,期限短,免费标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