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进行专利技术入股?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专利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专利技术入股是一种将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财产相结合的经营行为。那么,专利入股是否算作实缴资本呢?下面我将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与实缴资本相当的价值,这是由专利权的本质决定的。正因为专利权能够给专利权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将专利权纳入资产管理已经成为多数先进企业的共识和实践。专利入股可以被视为实缴资本。
在实践中,人们在组建公司时,某些股东可以选择不用缴纳货币资金,而是以自己拥有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这种情况下,专利入股等同于实际支付的资本。为了确保专利入股的合法性,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于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可以采用专利权入股、以专利实施权入股,或将专利申请权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方式。尽管这三种出资形式都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以后两种方式会涉及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出资转让等。我们首推以专利权入股的形式,以减少潜在的纠纷。
第二,注意在以专利权入股前需完成以下出资手续,以确保出资的合法性。首先需要评估专利的价值,可以通过具备资质的专利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专利权人根据公司的设立合同和章程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并在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在专利权转移手续完成后确认该专利技术作为实缴资本已经完成。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不得超过20%,但对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下,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可提高到35%。在过去,以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难以成为公司的大股东,至少不能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只能处于附属地位。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取消了对出资比例的限制。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100%,有可能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专利技术入股是一种有效的资本投入方式,能够发挥专利技术的经济价值。在进行专利技术入股时,我们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注意评估专利的价值,完成出资手续。通过专利技术入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专利权的价值,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