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转让手续
专利转让涉及的手续如下:
二、专利转让时间
专利转让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专利注意事项
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关于专利实施和许可,可约定在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实施该专利,合同生效后可继续或停止实施该专利;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或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将转让费汇至转让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对于转让方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情况,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未给受让方造成损失,转让方无需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无需返还资料;
税费问题,若转让双方为中国公民或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转让费需由转让方纳税。
以上是关于专利转让手续及注意事项的简要介绍。